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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含 分、子公司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 ...
华鹏飞(30035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体现公司经营的战略导向,在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经 营活动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应突出以下五个环节:财务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 析,通过财务管理来落实公司的战略意图,通过预算管理控制成本,通过财务分析加 强公司的财务预测和决策,控制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的会计核 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 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各子公司需如实 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 报送财务决算。公司统一调度子公司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 ...
华鹏飞(30035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 ...
华鹏飞(3003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 长和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内部其他对公 ...
华鹏飞(3003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 ...
华鹏飞(3003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 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 责,规范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的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 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如遇因国家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修改致使本工作细 则的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会 议修订本工作细则。在董事会召开正式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工作细则之前,工作细 则中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和以总经理名义对外的副总 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
华鹏飞(30035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华鹏飞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权比例的独立法人主体,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的子公司)的公司。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 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
华鹏飞(3003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 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公司每 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有效表决权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 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 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
华鹏飞(30035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 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12: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或培训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