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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30039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相同含义。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
天华新能(3003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天华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
天华新能(3003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 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如下目标: (一)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或有负债风险; ...
天华新能(3003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天华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
天华新能(30039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八条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
天华新能(30039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39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4 | | --- |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天华超净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 督 ...
天华新能(30039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 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
天华新能(30039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
天华新能(3003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 ...
天华新能(3003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