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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信息披露的保密工 作,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组织筹 备事宜,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进行证券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的培训,督促董监高遵守证 券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 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等。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 ...
拓斯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出席、列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应当在 股东大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保障股东大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有关结论性意见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及其对董事会的授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 ...
拓斯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其控股子公司(以下或称"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 ...
拓斯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过半数成员不得在 ...
拓斯达: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二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二)事由及议题; (三) 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监事会召开审议定期报告的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监事;监事会召开审议其他事项的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 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监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 ...
拓斯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 进程。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万加富 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 ...
拓斯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2 10:5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拓斯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2 10:5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 15:0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 ...
拓斯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7-22 10:5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埃弗米""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按年利率 3.5%收取 利息,结息方式为每季度收取。财务资助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签署。 2、本次向埃弗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由于埃弗米的其他股东目前尚不具备对埃弗米 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能力,故未能按照出资比例对埃弗米提供同等条 件的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