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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第一条 为了建立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本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者收购的,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含参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 为 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 体。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适 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 比例适用于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 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并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 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公 司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类 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子公司不得对外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10 11:31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4 年末,众华所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18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893.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684.46 万元。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众华所")为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0-10 11:31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静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静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李静女士简历 李静女士,199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 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已 ...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10 11:30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