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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SZ):上半年净利润1.91亿元 同比增长3.28%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2 09:25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861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8.11%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191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3.28% year-on-year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188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4.67%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6685 yuan [1]
铂科新材(3008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2 09:2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5-08】 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黄彩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 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P | A | | --- | --- | | 1 | 1 | | 第一 ...
铂科新材(3008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 要求以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提名委员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公司章程》、本规则和董事会赋予的权限行使 职权。 第三条 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 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铂科新材(3008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 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铂科新材(30081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 1页 共 8 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 ...
铂科新材(3008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
铂科新材(3008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应当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
铂科新材(3008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 1 页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信息披露人员;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收购人; (六)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 ...
铂科新材(3008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健全和完善本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 对于内幕信息管理,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应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 门及单位的负责人为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人,应负责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 关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
铂科新材(3008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铂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