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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支毅)
2024-08-22 08:2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支毅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
新产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8-22 08:2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
新产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2 08:25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提 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有权主体提名推荐,及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饶微先生、翁鹤鸣先生、饶捷女士、李旭 先生4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伍前辉女士、张敏女 士和支毅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 ...
新产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8-22 08:25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 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对董事会进行授权,董事会权限之外的上述事项的审批权 由股东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
新产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提名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 ...
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委员会 ...
新产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8-22 08:2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 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 ...
新产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敏)
2024-08-22 08:2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敏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新产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伍前辉)
2024-08-22 08:2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提名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伍前辉 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
新产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2 08:2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