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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3 10:5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王岱娜 伍前辉 张清伟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 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
新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除董事会秘 书外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 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应当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 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本制度及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资料。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新产业: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9 | | 第一节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3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2 | | 第一节 | 监事 4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9 | ...
新产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 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 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
新产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关于《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与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其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
新产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3 10: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98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深圳大华国际")。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大华国际为注册地在深圳的会计师事务 所,在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 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等事宜,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 专业能力。同时,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开展审计业务将更具时效性的优 势。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 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选聘程序,拟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深圳大华国 际。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 ...
新产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3 10: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 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 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
新产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作为公 司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得 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
新产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