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Lihexing (301013)

Search documents
利和兴: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1 学位;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
利和兴: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1 / 2 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 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33,973.7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1 ...
利和兴: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 10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13: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和兴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泽骏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捷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 制度并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 |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 | |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 | 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披露的《关于深圳 ...
利和兴: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 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 ...
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和兴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19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深圳市利和兴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利和兴)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 ...
利和兴: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具体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 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并选举产生了第四届 ...
利和兴: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林宜潘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 ...
利和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2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27 号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3: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利和兴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57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19.53 元(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