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Lihexing (3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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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3.80 万股。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两名监事 回避了该议案表决,鉴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 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具了《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13: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和兴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泽骏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捷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 制度并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 |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 | |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 | 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披露的《关于深圳 ...
利和兴: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3 13:19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就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的合理性,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款项,变更后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 1 至 2 年 | 10.00 | | --- | --- | | 2 至 3 年 | 30.00 | | 3 至 4 年 | 50.00 | | 4 至 5 年 | 80.00 | | 5 年以上 | 100.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
利和兴: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合并口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 | |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69,833,979.71 | 306,537,601.10 | 306,537,601.10 | 53.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733,973.71 | -41,390,993.14 | -41,358,913.47 | 8.76% | | (元)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和兴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19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深圳市利和兴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利和兴)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 ...
利和兴: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 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 1 / 4 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业务信息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 ...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3: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利和兴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57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19.53 元(不含增值税) ...
利和兴: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林-已离任)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汪林,作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任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忠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汪林:男,汉族,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广州 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和宇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生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州迪柯尼服 ...
利和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股东大会运作程序, 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 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 ...
利和兴: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林宜潘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