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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1-03 11: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 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 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 ...
广立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军
2023-11-03 11:52
证券代码: 301095 证券简称: 广立微 提名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军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 ...
广立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03 11:5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 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成员 ...
广立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3 1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史峥先生、杨慎知先生、蔡颖女士、徐伟先生、朱茶芬女士、 杨华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 ...
广立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茶芬
2023-11-03 11:52
声明人朱茶芬,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 ...
广立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03 11: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 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广立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03 11:52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5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日, 以33.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98.70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广立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茶芬
2023-11-03 11:52
证券代码: 301095 证券简称: 广立微 提名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茶芬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广立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3 11:52
法律意见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沪法意[2023]第 241 号 释 义 |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 --- | | 广立微、公司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3 年激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23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 | 制性股票 | | 后分批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首次授予、本次授予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 ...
广立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03 11:52
证券简称:广立微 证券代码:30109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1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6 | |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 | 差异的说明 7 | | (三)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四)本次授予情况 8 | |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2 | | (六)结论性意见 13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4 | | (一)备查文件 14 | | (二)咨询方式 14 | 一、 释义 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广立微、本公司、公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