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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 ESG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 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提升公司 ESG 信息披露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附录 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五条 公司应当关注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关切,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 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 ...
江波龙(3013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规范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上公告信息。 公司还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司信 息。但 ...
江波龙(3013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 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
江波龙(3013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 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派 ...
江波龙(30130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该业务"),是指为满 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 交易双方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事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 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 结 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各控股 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 公司批准 ...
江波龙(30130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
江波龙(301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值,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定义以第三条规定 为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 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 称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要求而聘请的,与公司 ...
江波龙(3013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第九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 制。同时,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以上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均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 ...
江波龙(30130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 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 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
江波龙(3013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八)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九)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三)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关联双方共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