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Longsys Electronics (301308)

Search documents
江波龙(301308) - 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对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实施的、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审计管理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活 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
江波龙(3013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 沟通成本;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 ...
江波龙(3013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 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 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平地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江波龙(3013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一) 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 ...
江波龙(301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 他相关规定中关 ...
江波龙(3013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深圳 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 ...
江波龙(3013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 公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公司内幕信息的 ...
江波龙(301308)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7-31 10:3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 | | --- | --- | | 项; |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 | 的事项; |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 | 划; | |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 | |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 | | 项。 |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 |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 东会审议通过: | | 过: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资产 10%的担保; | | 净资产 10%的担保;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 ...
江波龙(30130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31 10:30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5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15,981,564 股变更为 419,145,267 股。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公 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
江波龙(301308)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31 10:30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安排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