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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的内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浙江丰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 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 ...
丰茂股份(3014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
丰茂股份(3014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 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 ...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在 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 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 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 ...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的工作。召集人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丰茂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任选举 时可以连任。 ...
丰茂股份(3014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丰茂股份(3014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1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 的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 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