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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4-08-01 12:34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科天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859号)。《国 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 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 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泰 ...
国科天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8-01 12:3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3-2-4-1 目 录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6 3-2-4-2 t Thornton 年 |三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京朝阳区建国 外大街 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8338 号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公 司")董事会对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国 科天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 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国科天成公司《关于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国科天成公司 2023年 12月 31 目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国科天成公司 2023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 ...
国科天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4-08-01 12:34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为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为董事会有效作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 公司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主要职责如下: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 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 ...
国科天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4-08-01 12:34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运作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公司自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逐步 予以完善,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 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 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3 次,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其所持表决权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 度并逐步予以完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 ...
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4-08-01 12:34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 ...
国科天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4-08-01 12:34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 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81 号一区 4 号楼 9 层 9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红外热成像等光电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业 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立足于红外产业链中 游的同时,持续向上游核心器件领域拓展并取得多项重大进展,公司以制冷红 外技术为核心,为下游客户提供制冷型红外机芯、整机、电路模块等产品以及 探测器、镜头等零部件,公司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边防及要地侦查监测、光 电吊舱、卫星光学载荷、红外导引头、执法装备、商业航天、科学研究等对性 能要求较高的军用领域及特种领域。 为进一步完善红外产业链布局并实现核心零部件更 ...
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5-30 10:35
| ç´¢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6188 | 分 ç±» | | --- | --- | --- | --- | --- | | 发布机æ | | " | | 发文日期 | | å | | ç§° | 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æŠ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å… | | | | | ¬å¼€å'行股票注册的批å¤ | | æ å· è¯ç许å¯ã2024ã859å· 主 é¢ è¯ å ³äºå æå½ç§天æ ç§æè¡ä»½æé å Œ¸é¦次å¬å¼åè¡è¡ç¥¨æ³¨åçæ¹å¤ Ðã æl æå ºã ã ã�³é�«çº så÷f㯠ã ä¸ã æ¾¹å¤èªåæ注å乿¥èµ·12个æåææã åã èªåæ注å乿¥èµ·è³æ¬æ¬¡è¡ç¥¨åè¡ç»æå,ä½ å Œ¸å¦åçé 大äº项,åºåæ¶æ¥åæ·±å³è¯å¸äº¤ææ å¹¶ææå ³è§å®å¤çã ä¸å½è¯çä¼ 2024å¹´5æ雪多30æಳ¥ å½ç§天æç§æ è¡ä»½æéåŒ:¸ ä¸å½è¯å¸çç£ç®¡çå§å伿¶å°æ·±å³è¯å¸äº¤æææ¥éçå ³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4-05-28 13:28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599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科天成"、"发行人"或"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 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相关事项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回复内容的修订、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4-05-28 13:28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834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2]010599 号《关于国科天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 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以下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说明使用的简称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