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TECH(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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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4-08-15 13:08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按照《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决策管 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其 他必要内部机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
富特科技:盈利预测及审核报告
2024-08-15 13:08
目 录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 与盈利预测信息存在差异。 本报告仅供富特科技股份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富特科技股份公司审核回复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 角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一、审核报告 … | | --- | | 二、盈利预测表… | | 三、盈利预测说明··································································································· 第 3--37 页 | 品牌 CEWNDOODOV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十分 77 E 天健审〔2024〕9430 号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盈利预测)。我们的审 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
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4-08-15 13:08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390号)。《浙江富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 股意向书 》 ")及 附件披露 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 网站(巨 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
富特科技: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4-08-15 13:08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拟申请在中国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 司特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作出 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因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将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基础并结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监管规则最 终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 若因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
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4-08-15 13:07
未来公司将围绕数字能源领域,把握能源互联网发展机遇,实现"数字能 源驱动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 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规范的 信息披露制度等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 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V-Tech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 商。通过本次上市,公司能够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加大 ...
富特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8-15 13:07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7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 8—15 | 页 | |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9 | 页 | |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 第 10 | 页 | |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第 11 | 页 | |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2—15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 16—134 | 页 | | 四、附件…………………………………………………………第 | | 135—139 |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135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136 |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富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4-08-15 13: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泰君安") 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富特科技")的 委托,担任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委派杜惠东和秦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 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 ...
富特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2024-08-15 13:07
目 录 | 审阅报告 … | | --- | | 二、财务报表 | | --- | | …………… 第 2 页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3页 | | (三) 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7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 | --- | 32 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临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临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在 手段 l Hi 日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 -- 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富特科技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 ...
富特科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4-08-15 13:0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顺应市场趋势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车载高压电源作为新能 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产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 品向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高集成化方向发展。为了进一步顺应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购置先进设备,生产新一代自动化生产 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可实现年新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120 万套,能够满 足行业发展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2、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已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稳定的客户群体,随着 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需求量逐年递增。公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 47,198.11 47,198.1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388.22 20,388.22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2,586.33 92,586.33 关于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 ...
富特科技: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4-08-15 13:07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富特安吉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富特科技(安吉)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年 5 | 2018 | 月 30 日 | | | 注册资本 | 3,000.00 | | 万元 | | | 实收资本 | 3,000.00 | | 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川 | | |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新城汽配产业园 | | | | | 股东构成 | | 发行人持股 | 100.00% | |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汽车车载高压电源产品的销售 | | | | | 财务数据(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 10,198.52 | 2,203.82 | 97,856.01 | -269.85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7 家控股子公司,2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一)富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