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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战略委员工作细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有关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 方面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 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三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三分 之一。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即召集人)由公司 ...
富特科技: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 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1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 其他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地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将有关资料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 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富特科技: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经营行为, 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 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 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扩建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 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 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程序。 第六条 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 ...
富特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 证、抵押及质押。 二〇二四年 十月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 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 ...
富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 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即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担任,经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 ...
富特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及《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募集文件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 ...
富特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 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 ...
富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20 07:34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特科技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5.364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551,00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4,319,603.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
富特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0 07:3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钉钉、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纪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 具 ...
富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