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

Search documents
万和电气: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4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万和电气: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4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 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 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 报送。在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统计 报表等资料。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公 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 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 的披露时间。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
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7:3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 LTD.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本部各级部门及各管理主体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6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 ...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6
第一条 为加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 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 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 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 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 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
格林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深交所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其他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格林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及时 通报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件是 ...
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6:4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 ...
龙韵股份: 龙韵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6:4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 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 票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备查文件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如下人员和机构: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投)子公司的负 责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
汇通控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6: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 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公司的内幕信息。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 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 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