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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应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并由董 事会秘书分管。 第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 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选委员。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 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若本办法约定的条款同当前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颁布的有效规 范发生冲突或不足以达到当前有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则应参照当前 的有效规范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包括 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 容公司违规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 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08:27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案》,监事会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对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兼任总裁,总裁也可由董事兼任。 第四条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经理情形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五条 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 的劳动合同规定。 总裁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以总裁为首的公司经营班子的经营行为, 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总裁对 董事会负责。 1 交书面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使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 常运营更健康、合理、合规,强化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控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 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预算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预算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可以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和 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工作组为预算委员会做好相关议案的前期准备工 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预算委员会根据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