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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8月15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Zheng Quan Ri Bao· 2025-07-30 13:13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0日晚间,太龙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太龙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7-30 12:40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0日晚间,太龙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太龙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7-30 12:40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0日晚间,太龙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 ...
太龙药业:7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7-30 11:26
每经AI快讯,太龙药业(SH 600222,收盘价:6.33元)7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装个"AI脑"售价飙十倍!马斯克已下场,阿里、美团等大厂前高管正涌 入,这个万亿级赛道火了 (记者 王晓波) 2024年1至12月份,太龙药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业占比79.38%,医药研发占比13.65%,医药 流通占比6.71%,其他业务占比0.27%。 截至发稿,太龙药业市值为36亿元。 ...
太龙药业(6002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30 11:0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保证总经理依 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促进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效开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 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四)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披露信息,并承担直接的领导责任; (五)定期 ...
太龙药业(6002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30 11:0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 会任命。 公司董事会须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 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
太龙药业(6002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0 11:0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太 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
太龙药业(6002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30 10:4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1 待所有投资者, ...
太龙药业(6002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0 10: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行为 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太龙药业(6002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30 10:4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 款所列重大事件。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 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