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shan Sanyou Chemical Industries (6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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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 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及对外担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 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下同)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加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付账款管理,提高企 业内部控制水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条 用固定资产抵偿债务的应付账款,根据双方签订的抵账协议和固定 资产产权转移手续,做相应的应付账款冲账处理。 第九条 应付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第十条 如发生因债权人原因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按规定核准后予 以冲销。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 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二条 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应以与所购物资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或劳 务已经接受为标志。 第三条 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 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按供应商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条 应付账款明细账应及时登记,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正确性。 第六条 对于货到、票到的采购业务,财务部门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采 购部门提供的入库单按供应商明细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公司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 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 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营、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诉讼、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 1),经本公司部门负责人、分管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促 进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增强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与 监督。 公司董事和高管同时是控股股东、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股东等身份, 或买卖本公司股票构成收购等情形的,亦需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前,应知悉《公司法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指定 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的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唐山三 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三友化工(60040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 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唐山三友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 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
三友化工: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840.92万元,同比下降27.83%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9:52
三友化工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46.02亿元,同比下降13.46%;净利润为4840.92万元,同比下降 27.83%。前三季度营收为141.64亿元,同比下降11.90%;净利润为1.22亿元,同比下降69.18%。 ...
三友化工:拟以1亿元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钠电产业项目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9:5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invest 100 million RMB in a joint venture with Zhongke Haina and Guokong Kechuang, totaling 270 million RMB, to develop a sodium-ion battery industry chain in the Nanpu Development Zone [1] Group 1 - The joint venture aims to establish a company focused on sodium battery materials, cells, and system integration [1] - The investment reflects the company's strategy to extend its development in the sodium-ion battery secto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