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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 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或交 易商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 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债 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对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2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3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 7 | | 第五章 | 附则 | 7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2025-04-29 14:4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证券管理部负责协助独立董事处理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 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企业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 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 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决定权限,对 外担保事项应由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独立董事三人, 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职工董事一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
华海药业(600521)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9 14:4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作 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并予 以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即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 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