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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王涵 | 燎原·重估——从硬实力领先到软实力崛起——经济每月谈第十期
王涵论宏观· 2025-02-18 07:19
要点 历史经验:制造业强国支撑世界秩序稳定。 从历史经验来看,自工业革命以来,工业第一大国从来都是世界 秩序的"定海神针"。19世纪的英国凭借其强大的工业实力,建立了日不落帝国,主导了全球贸易和金融体系, 确立了金本位制,成为世界秩序的塑造者。20世纪的美国,通过其庞大的工业产能和技术创新,在第二次世界 大战后建立起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美元霸权,主导全球经济秩序长达半个多世纪。 中国硬实力全球领先,与南方国家经济互补。 中国已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工业规模远超世界其他国 家。同时,中国的工业能力正在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而南方国家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与中国形成显 著互补。 文化影响力加速扩张,软实力崛起进入快车道。 春节期间中国电影市场的火爆表现,彻底打破了2024年市场 流传的"中国电影市场萎靡"的悲观论调。以《黑神话》、《哪吒》为代表的中国游戏、电影受到年轻一代的追 捧,同时也向全世界展现中国文化、讲述中国故事。中国电影产业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全球文化格局。而随 着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中国软实力提升进入快车道。 80、90后群体助力中国软硬实力提升。 80、90后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第一代,已成 ...
兴业证券:看好2025年医药板块投资机会
证券时报网讯,兴业证券研报称,回顾2024年,医药板块在过去几年下跌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行,主要受 到医保收入增速放缓、医保收支增速不平衡;行业政策变化;及部分细分领域景气度等多重因素影响, 市场担忧行业的长期成长逻辑被破坏。 分析来看,医药行业增长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不变,当前板块处于历史低位。 展望2025年具备投资机会,建议重点关注具备较好成长性和产业逻辑的细分领域。 "创新渐入佳境,国内海外皆开花",创新+国际化仍是核心关键词,重点关注创新药,以及基本面开始 改善的创新药产业链,同时医疗器械2025年亦有望迎来改善。 此外,2025年顺周期领域有望迎来复苏,若经济基本面预期转好,消费医疗领域(中药OTC、医疗服务 与连锁药店等)有望实现回升。 建议关注:百济神州、恒瑞医药、同仁堂等。 校对:廖胜超 ...
兴业证券王涵 | “内”还是“外”?对中国经济中长期逻辑的思考——经济每月谈第八期
王涵论宏观· 2024-12-31 09:41
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的转换期,因此市场上对经济中长期问题的讨论很多,且多数都聚焦在内部。但笔者认为,在探讨"内"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外"。实 际上,外的潜在空间更大,且内、外实际上是一体、互为促进的,如何打好这张"外"的牌可能对我国中长期发展的影响更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得益于"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 建国初期的三十年为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此为基础,随着改革开 放的推进,工业化进程迅速加快。一方面,这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城镇化的推进伴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进一步刺激了商品的生 产。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工业化使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分工体系,凭借低成本要素与全球产业链紧密融合,不仅提升了全球生产效率,也反过来推动中国工业 的迭代升级和持续发展。经过4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工业制造国和货物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工业体系不仅大,而且全——是 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当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 随着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三化"也在进入新的阶段。 当发展阶段变化时,"三化"也在从旧模式、旧视角转为新局面,而在此过程中则蕴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 与碳排放权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46号) (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自营业务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 易。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复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 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兴业证券:兴业证券关于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2024-12-24 09:47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复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 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 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46 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自营业务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
兴业证券:兴业证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2-23 08:57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12/27 | - | 2024/12/30 | 2024/12/3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635,987,294.0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9,079,618.82 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 ...
兴业证券:兴业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0:08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核通 过。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 ...
兴业证券:兴业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0:08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王仁渠同志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 4 名,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业证券:兴业证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6 09: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68 号兴业证券大厦 9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8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169,619,7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6.702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
兴业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6 09: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 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和届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