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603083)

Search documents
剑桥科技(6030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董事会决 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拟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依 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
剑桥科技(603083)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需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设立的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 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具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 条 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需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 1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 ...
剑桥科技(603083) - 反洗钱制度
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制度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 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保护公司免于参与清洗黑钱、恐怖分子 融资、武器扩散资金筹集、逃税及违反制裁的风险,以及因被牵涉到有关犯罪行 为所导致的声誉风险,本公司制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制度》。 第二条 公司致力于通过遵守各营运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反洗钱法律及法规, 以禁止和打击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违反制裁和其他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实施反洗钱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适用于全公司所有 业务条线、各级机构和全体员工。各子公司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制定 或者完善各类操作细则,有效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反洗钱有关的职 责,承担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审计委员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反 洗钱履职尽责 ...
剑桥科技(6030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28 10: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者将 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 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 ...
剑桥科技(60308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5-28 10:02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对关联(连)交易实施管理。 第二章 关联(连)人与关联(连)交易的认定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 订立的关联(连)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连)交易。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连)人包括:(1)根据中国证 ...
剑桥科技(603083) - 反洗钱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5-28 10:02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 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保护公司免于参与清洗黑钱、恐怖分子 融资、武器扩散资金筹集、逃税及违反制裁的风险,以及因被牵涉到有关犯罪行 为所导致的声誉风险,本公司制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制度》。 第二条 公司致力于通过遵守各营运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反洗钱法律及法规, 以禁止和打击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违反制裁和其他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实施反洗钱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适用于全公司所有业 务条线、各级机构和全体员工。各子公司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制定或 完善各类操作细则,有效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反洗钱有关的职 责,承担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反洗钱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 ...
剑桥科技(6030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