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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卫平)
2024-05-09 11: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顾卫平为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南通 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 ...
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卫平)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顾卫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
海星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09 11:09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 ...
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学军)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金学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 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
海星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5月制定)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两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内容 包括会议时间、 ...
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议事机构,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 可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