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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 规定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 ...
润本股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 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 信息披 ...
润本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工作;主任委员应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 ...
润本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
润本股份: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 ...
润本股份: 市值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引导公司实现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同时,运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措施,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 实现,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确保市值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系统化方 式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 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 ...
润本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第 5 证内幕信息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 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称《指引第 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
润本股份: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和内外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
润本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法律、行政法规、规 (以下称"《公司章程》")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
润本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0:19
Group 1 - The company aims to strengthen and standardize its internal audit work to protect shareholders' rights and improve audit quality [1][2] - Internal audit is defined as an evaluation activity conducted by internal personnel to assess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l controls and risk management, as well as the authenticity and completeness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1][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establish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ensuring the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related disclosures [2][3] Group 2 - The audit committee, composed of at least three directors with a majority being independent directors, oversees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and ensures its independence from the finance department [2][3][6]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is tasked with evaluating the integr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l controls across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3][12] - The audit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reviewing the annual internal audit plan and reporting on the progress and quality of the internal audit work [3][4] Group 3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must conduct checks on high-risk investments and significant transactions, reporting any violations or irregularitie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4][11]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is required to assess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related to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ocusing on areas such as large non-operating fund transactions and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8][10] -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any significant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 or risks identified during audits to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13][15] Group 4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is mandated to conduct audits on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established plans and regulations [11][12] -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maintain a robust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with performance evaluations linked to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se controls [16][40]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must establish a system for audit documentation and maintain records for at least five years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