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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煜双)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2023年的相关会 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1 一、本人基本情况 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提出异议。 | 董事 |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是否独 立董事 | 本年应参 | 亲自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大 | | | | 加董事会 | 出席 | 方式参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 | 会的次数 | | | | 次数 | 次数 | 加次数 | | | 加会议 | ...
五芳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勇敏)
2024-04-24 10:26
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 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 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任 职期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吴勇敏,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教授。自1984年7月以来,一直在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 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担任过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 系副主任、主任。现为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浙江省保险法研究会主任、浙江省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 询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勇敏)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4 10:26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 时,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 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4,2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9)。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 关事宜。 为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拓展海外市场,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经公 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成立"国际业务中心",全面发展公司国际业务,并将"信 息管理中心"更名为"数字化发展中心"。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附件: 2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0:26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五芳斋总 部大楼 1 幢 323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 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1 人)。 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魏荣明主持, 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
五芳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26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185,75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864,374,940.00 元, 坐扣承销费用 66,319,811.3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8,055,128.68 元,已 由主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9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 释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 ...
五芳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五芳 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按关联方合并 口径统计)进行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1、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五芳斋集 团全资孙公司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虹房产")购买房产, 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3.77 亿元(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 年 6 月 25 日,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513家 2、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 --- | --- | --- | --- | | 姓名 | 盛伟明 | 沈姣姣 | 倪春华 |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3 年 | 2018 年 | 1999 年 |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 2003 年 | 2018 年 | 1997 年 | | 司审计 | | | |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年 2003 | 年 2018 | 年 2017 |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 年 2023 | 年 2023 | 年 2021 | | 供审计服务 | | |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过杭汽 轮、福龙马、杭州 | 无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过宝信软件、中谷 物流、弘讯科技、 | | | 柯林等多家上市公 | | 国盛智科、晶华 | | | 司审计报告 | | 微、五芳斋等多家 | | | | |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二、执业记录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五芳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