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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23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14 点 00 分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18 日 至2025 年 8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国晟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23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decided to abolish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several governance systems in response to new regulations and its operational needs [1][2]. Summary by Sections Cancellation of Supervisory Board - The company will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transferring its statutory power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new Company Law effective from July 1, 2024, and related regulatory documents [1][2].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company will revise certain provisions in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including changes to the definition of stakeholders and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2][3]. - The amendments will ensure tha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shareholders, directors, supervis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clearly defined and legally binding [3][4]. Governance Structure - The company will maintain a governance structure that allows shareholders to initiate lawsuits against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if necessary [3][4]. - The articles will also stipulate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the company can provide financial assistance for share purchases, limiting such assistance to no more than 10% of the total issued capital [4][5]. Shareholder Rights - Shareholders will retain the right to request meetings, propose agenda items, and participate in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ensuring their interests are protected [10][11]. - The company will implement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shareholders can exercise their rights without interference from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12][13]. Compliance and Legal Obligations -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adhering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including timel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nd compliance with court rulings [11][12]. - The governance changes aim to enhance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within the company, aligning with best practice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1][2].
国晟科技:8月18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01 13:14
Group 1 - The company Guosheng Technology (603778) announced that it will hold its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n August 18, 2025 [1] - The agenda for the meeting includes the proposal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mong other proposals [1]
国晟科技(60377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 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 (一)借款或委托贷款; (二)承担费用;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如支付预付 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第四条 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可以免于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 ...
国晟科技(6037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 ...
国晟科技(6037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 ...
国晟科技(6037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二)审议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计 产30%的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拆、分立、解散、 ...
国晟科技(60377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 ...
国晟科技(6037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 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国晟科技(6037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01 10:3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负责 人。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 的委员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