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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2/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实施。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中心,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对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 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整体变更发起 设立,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30800763929221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7 万股,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英 文 ) ZHEJIANG YONGHE REFRIGERA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0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任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2025-07-04 11:00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工程师辞任暨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是否继续在上 | 具体职 | 是否存在未 | 离任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市公司及其控 | 务(如 | 履行完毕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因 | 股子公司任职 | 适用) | 公开承诺 | | | | | | | | | | | | | | | | | 工作 | 应振洲 | 总工程师 | 年 | 月 | 日 | 年 ...
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04 11:00
| 证券代码:605020 |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07 |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