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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亚明)
2024-04-25 11:32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 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在会议上,我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 对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11: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 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钱彦敏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 了所有议案,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 ...
杭可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杭可科技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00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4,63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4, ...
杭可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1: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可科技 2023 年度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101,992.42 | | --- | --- | --- |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7,452.89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327.9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6.17 | | 截至 ...
杭可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1:32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三、附件………………………………………………………………第 4—7 页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4 页 | | --- | --- | ---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5 页 |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6—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杭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天健审〔2024〕3540 号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1:3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度天健为 67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 1 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行 业,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1:30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彦敏先生、徐亚明女士、陈林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履 职行为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 意见,有效的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 立董事钱彦敏先生、徐亚明女士、陈林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1: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 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2024 年 4 月 25 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林林)
2024-04-25 11: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林林,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林林先生,男,1974年出生,浙江嵊州人,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工商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浙江财经大 学教师(2004-2008)、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20 ...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5 11:3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 技"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