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ellwise(688325)
icon
Search documents
赛微微电(6883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 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 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 3 (一)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二)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 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 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期的,自原公告期前 15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获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 ...
赛微微电(6883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管理机构,公司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 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且不得 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对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审批权限的担保事项还应报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担保审批管理 第八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 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当掌握 债权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申 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 表人、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情况,以及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等情况); (二) 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及主合同相关的资料; (三) 担保申请书 ...
赛微微电(6883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 资产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
赛微微电(6883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1 14:02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识别、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以下合称"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一种评价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自律、保密"的原则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
赛微微电(6883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及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 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可以在公司 领取董事津贴,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 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 ...
赛微微电(68832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规定界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 ...
赛微微电(6883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审计委 员会的同意。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赛微微电(6883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 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
赛微微电(6883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 款),主要包括: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 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原则; ...
赛微微电(6883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4: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