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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Zone-King Environmental Sci&Tech (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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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Group 1: Litigation Progress - The company, Zhejiang Zhuoji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is the plaintiff in a lawsuit against Shandong Wate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Company regarding a service contract dispute, with the case currently in the first-instance judgment stage [3][4] - The court has ordered the defendant to pay the company a total of 10,444,479.1 yuan, with a joint liability for the debt from another defendant [4] - The judgment is not yet effective as it is within the appeal period, and the impact on the company's current or future profits remains uncertain [2][4] Group 2: Patent Acquisition - The company has recently received a patent certificate from the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for a method of enhanced chemical oxidation treatment of semi-volatile organic contaminated soil [6] - This patent aims to improve the purification efficiency of chemical agents used in soil remediation, reduce treatment costs, and minimize secondary risks, contributing to green and low-carbon management of organic soil pollution [6] - The acquisition of this patent reflects the company's core technology and is expected to enhance its competitive advantage through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lthough it will not have a significant immediate impact on operations [6]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2025-04-29 10:58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 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序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 | 授权公 | 专利权人 | 专利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请日 | 告日 | | 期限 | | 1 | 一种增强型化学氧 | ZL202310311379.7 | 2023年3 | 2025年4 | 浙江卓锦环 | 自 申 | | | 化处理半挥发性有 | | 月 28 日 | 月 25 日 | 保科技股份 | 请 日 | | | 机污染土壤的方法 | | | | 有限公司 | 起 二 | | | | | | | | 十年 |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04-29 10:58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 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浙 0105 民初 698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情况如下: "一、被告山东省水工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款 10,444,479.1 元; 二、被告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对被告山东省水工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上述 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0,444,479.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向阳)
2025-04-28 14:5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向阳,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向阳,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国际水协会中国厌氧消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员。1988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浙江 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助教、讲师;1991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农业大学环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海影)
2025-04-28 14:5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叶海影,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叶海影,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9年5月至2004年9月,任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人员;2004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 任浙江瑞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礼光)
2025-04-28 14:5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除 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礼光,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8 14:16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与本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025 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该等津贴于每年度发放。 2、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4-28 14:16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 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2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6.9343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7.48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8 14:16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就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汇 报: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海影女士、独立董事 吴礼光先生、董事长卓未龙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叶海影女士 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4:16
公司代码:688701 公司简称:卓锦股份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