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FENG CEMENT(0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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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2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落实公司"一主两翼"战略发展规划,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新经济股 权投资,优化长期战略资源配置,平衡单一产业周期性波动风险,提升企业可持 续发展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建材主业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公司适当布局新经济股权投资,寻求以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行 业的优质成长性标的,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经济效益增长点,持续、稳定地为 上市公司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公司高质量综合发展战略目标,优化资产结构,培育企业新经济增长 点,根据"一主两翼"中期发展规划,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立足主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 ...
上峰水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 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及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治理制度赋予的职责与权利,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经营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公司可以组织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区域或重大项目 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 为了保证独 ...
上峰水泥:《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甘 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市场、发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立足市场,发挥优 | | 挥优势、发扬"团结、务实、敬业、开拓"的企 | 势,发扬"勤奋、务实、合作、创新"的企业精 | | 业精神,使企业健康地发展,让全体股东获得良 | 神,创造价值,回报顾客、股东、员工与社会, | | 好收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
上峰水泥: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及 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上 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 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金融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进 行证券投资须先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活动。 第三章 证券投资管理和实施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只能在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设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上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指定专人 保管证券账户卡、证券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等。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投资方案后、相关 决 ...
上峰水泥: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110 | ornto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3349 号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上峰水泥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峰水泥,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 ...
上峰水泥: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执行。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 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比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 ...
上峰水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强)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规章制度,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职权,积极参加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审计监督 及薪酬考核等方面工作,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稳健长远发展提出科学 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强,男,汉族,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税收教育研 究会理事和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会计研究、Applied Eco ...
上峰水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琛)
2024-04-24 12: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规章制度,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职权,积极参加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审计监督 及薪酬考核等方面工作,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稳健长远发展提出科学 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李琛,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正高级 工程师,2015 年-2016 年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研究员,现任中国水泥协会副秘 书长、碳专委秘书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00587.HK)独 ...
上峰水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公司上下保持稳健发展的战略定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进步,建材 主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一主两翼"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序推进,新经济产业基金 投资打开成长新空间,环保处置、光伏新能源等产业链延伸新业务逐步形成规 模。 2023 年公司生产运营管理的体系化建设稳步推进,成本能耗指标控制再上 新台阶,主产品单位制造成本 ...
上峰水泥: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4-24 12:44
一、证券投资基本情况 1、证券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资本市场情况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 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证券投资金额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 1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投资的 初始投资金额(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 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单位:元 | | --- | 3、证券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期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证券投资期限 公司证券投资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