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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0007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事业部、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事项。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是指本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信息发生或将要发生时,信息报告义 务人应当在知悉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事业部、职能部门、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 ...
普洛药业(0007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公 ...
普洛药业(00073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 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 ...
普洛药业(00073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 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室、事业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可 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 ...
普洛药业(0007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普洛药业(0007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将现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可 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 资、投资新建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转让或其他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 (三)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长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 ...
普洛药业(00073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9 10:02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持股50% 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切实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并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或实质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对 其行使完全的控制权和分配权。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 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 ...
普洛药业(0007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普洛药业(00073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0: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 ...
普洛药业(00073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战略规划和投融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及 ESG 发展规划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