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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1 10:3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7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人 1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上年 ...
中水渔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2023-12-11 10:37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场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战略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或方案。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 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工作。另专设 ESG 工作组,由战略与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推进 ESG 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 ...
中水渔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0:37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云经才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 3 人。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设备老化,处置该固定 资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 ...
中水渔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0:34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修订工作细则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 ...
中水渔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3-12-08 08:37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参与本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03,712股,发行价格每股8.6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11,197,605.7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8,802,391.68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16日全部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 ...
中水渔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0:37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1月1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宗文峰先生。 ...
中水渔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0:3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4-841 致: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 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 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 ...
中水渔业(00079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862,086,670.55, a decrease of 14.43%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127,683,020.00, an increase of 1,338.83% year-on-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CNY 2,780,768,063.85, a decrease of 5.34% compared to CNY 2,937,712,511.60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7] - Net profit for Q3 2023 was CNY 71,490,876.63, a decrease of 54.30% compared to CNY 156,029,909.21 in the previous year[18]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Q3 2023 was CNY 108,534,157.44, a decrease from CNY 206,068,623.06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8]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11,749,714.27, down 78.95% from the previous year[9] - The total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period was CNY 3,888,697,643.05, an increase of 23.4% compared to CNY 3,150,677,490.42 in the previous period[20]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11,749,714.27, significantly down from CNY 55,828,265.48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0]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was -CNY 99,833,733.83, worsening from -CNY 27,033,680.40 in the previous period[20] -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totaled CNY 2,225,427,540.00, up from CNY 653,452,211.44 in the previous period[21]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CNY 181,168,221.61, a decrease of 43.4% compared to CNY 319,804,560.01 last year[21]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3 2023 were ¥5,322,586,340.99, an increase of 0.99% compared to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liabilities rose significantly to CNY 3,573,339,727.72 from CNY 1,900,225,658.72, indicating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financial obligations[15] - The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decreased to CNY 617,063,882.22 from CNY 2,289,425,921.52, a decline of 73.00%[15]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s 31,860[11] - The top shareholder, China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holds 81,003,133 shares, representing 22.14% of total shares[11] - The second-largest shareholder, China Fishery Zhoushan Ocean Fisheries Co., Ltd., holds 65,032,900 shares, representing 17.78%[11] Operational Highl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prepayments, which rose by 923.79% to ¥130,098,716.98, mainly due to increased trade prepayments[8] - Short-term borrowings increased by 1,009.73% to ¥1,404,427,540.00, reflecting a rise in bank loans[8]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56.23% decrease in accounts payable, amounting to ¥149,585,380.76, due to timely settlement of supplier accounts[8] - The company has a significant focus on market expansion and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as part of its strategic initiatives[12] Other Financial Metrics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net assets decreased by 12.6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credit impairment loss of CNY 12,551,172.09, compared to a loss of CNY -3,693,136.57 in the previous year[18] -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after tax was CNY 37,043,280.81, down from CNY 50,038,713.85 in the previous year[18]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70,023,758.85 in non-recurring losses, primarily from the net loss of a subsidiary during the consolidation process[6] - The company received government subsidies totaling CNY 90.15 million, with CNY 80.15 million recognized as other income[13]
中水渔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10-26 10:2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 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 "公平自愿, ...
中水渔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
2023-10-26 10:2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有 效 地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