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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决策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依法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的决策,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董事不得利用 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 ...
天山股份(00087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七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 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业务,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
天山股份(0008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
天山股份(000877)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 高公司运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信息、参与重大决策、取得投资收 益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投资者上述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侵犯公司享有的独立的 法人财产权,不得滥用控制地位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负有忠实诚信义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 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应及时、积极要求赔偿,必要时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资者依法提起诉讼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 相关便利。 第十一 ...
天山股份(0008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募集资金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适用本办法。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 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授权对 象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理 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经理层或其他符合 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经 理层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依 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 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 应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 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参 加岗位资格培训,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参加相关培训工作提供方便。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 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
天山股份(000877) -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环境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秉承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披露相关 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对外环境信息披露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的环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 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提供的须披露的环境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 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控部门负责对须披露环境信息的收 集、汇总、核实、确认,并及时向董事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山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以及职工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
天山股份(0008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 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 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 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必要性原则:仅在确有必要时暂缓或豁免披露; (三)公平性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选择性披露; (四)风险可控原则:确保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不会对公司及 投资者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