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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健全 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 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的保管与 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 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岗位,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业务量需 要配备相关人员,分子公司的资金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 银行结算凭证,保管内部收款收据和本人名章,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付业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 登记工作。 (二)货币资金主管岗位,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 ...
大为股份(002213) -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 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 会的监督。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层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公司的财务部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数 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财务负责人、公司总经理负责, 接受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的监督。 公司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视同被投资单位的会计 机构负责人,对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负责,接受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 制,未经 ...
大为股份(002213)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 两名及以上董事。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 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 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 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 ...
大为股份(002213)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定义的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以及融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 ...
大为股份(0022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 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大为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第三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 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 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 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 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董事 ...
大为股份(00221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或"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时,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通 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公 ...
大为股份(002213)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 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 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 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重点是: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 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价值链作业为过程,切实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经济核算,强化内部约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企业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推动企业全面科学管理, 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制定相应的财务管 理实施细则,由各 ...
大为股份(0022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公司在各子公司设立重大事项联络员,负责重大事项报送的联络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
大为股份(00221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证券投资决策及 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
大为股份(0022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 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