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EI(002213)
Search documents
大为股份(0022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为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下 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大为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及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对在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及时与公司分管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及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会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 (4)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战略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节 董事任职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