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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2 12:28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1 月 | 目录 | | --- | | 目录 2 | | --- | | 一、释义 3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额 6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7 | |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9 | |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0 | |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9 | | (七)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22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23 | |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23 | | (二)对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25 | |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26 | | 六、结论 ...
科大讯飞:董事会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11-22 12:2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合规性说明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1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 ...
科大讯飞: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2:28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 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参会监事 4 人,实际参会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
科大讯飞: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22 12:28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3 1、科大訊飛(澳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4 日 注册地点: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 29 號雙鑽 3 樓 A 法定代表人:黃飛雲、閻晴溪 注册资本:MOP$20,000,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S-LIMITED BY SHARES 经营范围:計算機及人工智能技術相關軟件、硬件開發、生產和銷售、專業技術人員 培訓與 諮詢服務、系統工程、信息服務、電子產品、計算機通訊設備硏發、生產、銷售; 移動通信設備的硏 發、銷售、教學儀器與裝備、教育科技產品、教育軟件產品、電化教 育裝備硏發、生產、銷售、技術 服務、醫療器械硏發、製造與銷售、圖書、電子出版物 銷售、安全技術防範工程、商用房及住宅房租 賃、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科大讯飞: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11-22 12:2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首期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科大讯 飞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 ...
科大讯飞: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1-22 12:28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
科大讯飞: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2 12:28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 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
科大讯飞: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11-22 12:28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5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关于公司〈首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 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
科大讯飞: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 公司实控人调整为刘庆峰
证券时报网· 2024-11-20 11:16
Group 1 - The actual controller of iFlytek has changed from Liu Qingfeng and the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Holdings to solely Liu Qingfeng [1] - The termination of the agreement with USTC Holdings does not lead to any changes in the company's main business [2] - The company's daily operations will not be adversely affected by this change [2]
科大讯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0 11:07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 之法律意见书 2024 天律意字第 2828 号 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费林森、盛建平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 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