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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
海陆重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 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
海陆重工: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5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以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 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 ...
海陆重工: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Ο 二三年十二月 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海陆重工: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5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 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 ...
海陆重工: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3-12-29 10:35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 立合资公司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 协议暨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 签署合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金川集团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 新能源"),共同建设"28 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项目"。金川新能源 已于 2022 年 8 月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2022 年 8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 ...
海陆重工: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
2023-12-29 10:3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 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落实股利分配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 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股东必须将违 ...
海陆重工:海陆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3-12-08 08:56
编号:2023-0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 12 | 月 6 日:瓦洛兰投资、海通证券 | | 名 12 | 月 8 日:中信证券 | | 时间 | 2023 年 12 月 6 日 10:00-11:00 | | | 2023 年 12 月 8 日 10:00-11:00 | | 地点 | 公司会议室 |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 董事会秘书:张郭一 | | | 一、公司主营业务简单介绍 | | |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工业余热锅炉、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 | | | 器及核安全设备的制造销售;固废、废水等污染物处理及回收利 | | | 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光伏电站运营。 |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 | 二、余热锅炉行业及产品 | | | 公司设计制造的工业特种余热锅炉为节能环保产品,主要应 | | 容介绍 | 用于钢铁、有色金属、焦化、化工等行业,公司是国内研发、 ...
海陆重工(00225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海陆重工(002255) - 海陆重工调研活动信息
2023-09-08 07:21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13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 中信证券:唐川林、徐凯迪、孔培森、汤稼旭 名 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10:00-11:30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张郭一、证券事务代表:陈敏 一、公司主营业务简单介绍 公司创始于 1956 年,起家于船用锅炉制造,后来逐步转型制 造工业特种余热锅炉、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及核安全设备, 2008 年上市。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了张家港市 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格锐环境主营业务为固废、废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 水等污染物处理及回收利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2016 年,公司 成立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营。经 容介绍 过收购及整合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变化为工业余热锅炉、大型 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及核安全设备的制造销售;固废、废水等污 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