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JT(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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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
赫美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 ...
赫美集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直接或间接、有偿或无偿拆借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 ...
赫美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1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 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
赫美集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经理、董 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任免财务负责人需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 连聘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 ...
赫美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 1.01 至 1.09 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
赫美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内部重大消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至参股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控股股 ...
赫美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及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制度第五条 ...
赫美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促进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赫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