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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CO SHIP TECH(0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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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2:17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establishes a Nomination Committee to regulate the selec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ptimizing the board's composition and improv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1][2] -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consists of three directors, including two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is responsible for proposing candidates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3][5] - The committee's decisions must be documented and reported to the board, and any recommendations not adopted by the board must be disclosed with reasons [4][5] Structure and Responsibilities -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is accountable to the board and must ensure that its members have sufficient time and energy to fulfill their duties [1][2] - The committee is tasked with drafting selection criteria and procedures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reviewing candidates' qualifications, and making recommendations to the board [3][4] - Meetings of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require a two-thirds majority to be valid, and decisions are made by a simple majority of those present [5][6] Operational Guidelines - The committee can hold meetings as needed, with notifications sent out three days in advance, except in urgent situations [4][5] - All members are required to maintain confidentiality regarding the matters discussed in meetings [5][6] - The committee's operational rules are effective upon approval by the board, and previous guidelines are revoked [6][7]
中远海科(00240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1 12:00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5-024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新波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八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
中远海科: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91.95%-90.16%
news flash· 2025-07-11 11:46
Group 1 - The company COSCO SHIPPING Technology (002401) announced an expecte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o be between 9 million to 11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91.95% to 90.16% [1]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董事 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 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 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事务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工作细则第八条执行。 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 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治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 公司依法治企,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供必要 的工作条件。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 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七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当为熟悉风险管控的专业人士,由 董事会在委员会委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八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 ...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研究,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 ...
中远海科(002401) -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人员 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公司经理层和纪委书记,经 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 总法律顾问。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 依据集团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订公司的 ...
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11:46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及核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 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成员 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该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 职责。公司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 完成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