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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0025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 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 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即将发生 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会议、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重大交易、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 的后续进展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及机构,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人"包括: (一)公司董 ...
涪陵榨菜(00250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董事会决议并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和行为,确保公司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 并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规则。 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各若干名,财务负 责人 1 名。经理层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根据总经理的委托 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0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
涪陵榨菜(0025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二节 临时报告 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程序 第七章 信息披露的暂缓、豁免 第八章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的报告制度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十章 信息披露的媒体 第十一章 保密措施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
涪陵榨菜(0025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 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 ...
涪陵榨菜(002507)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 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 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
涪陵榨菜(00250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 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或重大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 座谈,接受媒体采访,对政府等外部报送等方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八 ...
涪陵榨菜(0025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 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 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 括职工代表董 ...
涪陵榨菜(0025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 1 -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 ...
涪陵榨菜(002507)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 (外币账户除外)。 第二章 投资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投资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以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二)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 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投资; (三)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 ...
涪陵榨菜(0025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 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