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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中晟新材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394号
2024-07-08 13:48
审计报告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15Z039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 | 2 | 资产负债表 | | 1 | | | 3 | 利润表 | | 2 | | | 4 | 现金流量表 | | 3 | | | 5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4 | | | 6 | 财务报表附注 | | 5 - | 51 |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4]215Z039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晟新材料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关于暂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7-08 13: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易对方等情况尚未确定,部分细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 实。基于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7-08 13:4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在苏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中晟新材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 章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07-08 13:4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 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经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参考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7-08 13:4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 司 10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 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对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 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综上所述,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首 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经核查,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7 月 9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该期间范围内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 及深证综指、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如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7-08 13:48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晟 高科")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日常管理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决定向苏 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服")租赁其位于苏州市吴 中区石湖西路 168 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 14(部分)、17、20、21、22 层的房屋, 作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苏州市的办公场地使用。拟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 5,311.73 平方米,租赁期为 54 个月,租赁费用合计不超过 1,800 万元,前述实 际租赁面积、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用等具体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 为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07-08 13:48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故本次 重组的交易对方需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在公开挂牌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编制重 组报告书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待取得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方案为前提。本 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
中晟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13:48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 030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上市公司"或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惠 芳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 的全资子公司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 100.00%股权。以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45,722.10 万元作为首次挂牌价格,成交 价格以挂牌结果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24-07-08 13:4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 交易对方 | 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 | --- | --- | | 交易标的 |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100%股权 | 二〇二四年七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 买,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需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挂牌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在确定最终交易对方 及交易价格后,编制重组报告书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预案所述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相 ...
中晟高科: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2024-07-08 13:4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或"公司")拟通 过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 (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晟高科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现 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 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