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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08:47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9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 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普")增资 1,951.98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8)。 近日,湖北铭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 | --- | --- | | 注册资 ...
铭普光磁: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1:11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9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 殷凌虹女士、李军印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忠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铭普光磁:印章管理规定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刻制、使用和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规定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印章分类 (三)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为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印章。 (四)部门专用章为公司各部门对内使用的代表本部门的印章。 (五)业务管理类印章指因业务管理需要应当使用的专用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印章刻制更换的申请和审批: (一)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务负 责人、总裁(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由采购中心统一安排刻制。 第三条 印章分为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 专用章、报关专用章、董事会印章 ...
铭普光磁: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1:11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9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其中通讯出席监事为 霍润阳先生、叶子红先生。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 ...
铭普光磁: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董事会任命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 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二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总裁(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副总经理协助总裁(总经理)工作,对总裁(总经理) 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行使职权;财务 总监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 ...
铭普光磁:内部审计制度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 ...
铭普光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拥有多个 ...
铭普光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铭普光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5 1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 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 ...
铭普光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5 11: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时性与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 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