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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7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 ...
高盟新材(3002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 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 ...
高盟新材(30020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7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 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1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
高盟新材(300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 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公司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董事身份、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公司董事划分为: (一)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的,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
高盟新材(30020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0 10:47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编制和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认真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
高盟新材(300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7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所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 ...
高盟新材(300200)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20 10:46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高盟")"年产 12.45 万吨胶粘剂新材料及副产 4800 吨二乙二醇技改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南 通高盟就上述项目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项目专项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5 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 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 ...
高盟新材(300200) - 关于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0 10:46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0 日 2025 年 8 月 19 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高盟新材(3002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8-20 10:46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拟授信银行 | 拟授信公司 | 担保方式 | 拟授信额度 | 拟授信 期限 | | --- | --- | --- | --- | --- | --- | | 1 | 华夏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 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0亿元 | 一年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0亿元 | 一年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 | | | | | 3 | 如东县支行 | ...
高盟新材(300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0 10:46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