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FPI(3002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聚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3 10:4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3年11月28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海涛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 ...
聚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27 12:37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 股份3,779,8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2,517,400股变更为448,737,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52,517,400元 变更为人民币448,737,600元。 (2)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 ...
聚光科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7 12:3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 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 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刘 菁____ ...
聚光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节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强化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其中必须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会。期间如有委员 ...
聚光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 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限制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聚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5人, 实际参加 表决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 ...
聚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 ...
聚光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 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
聚光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向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聚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节 议事程序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 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经理人员的薪 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