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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12)
2023-12-28 11:08
| 数人,但股东投给各候选人的表决 | 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 | | --- | --- | | 权数之和不得超过其表决权总数。 | 将表决权分散投票选举数人,但股东 | | 股东大会根据拟选举的董事、监事 | 投给各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 | | 的总人数,按照各候选人所得表决 | 超过其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根据拟 | | 权数的多少确定董事、监事的当选。 | 选举的董事、监事的总人数,按照各 | | | 候选人所得表决权数的多少确定董 | | | 事、监事的当选。 | | 第五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 | 第五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 | 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 理人)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 |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数 |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数额享有 | | 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 一票表决权。 | | 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影响中小投 | 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影响中小投 | | 资者(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资者(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 |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利 | |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
四方精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12)
2023-12-28 11:08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12 月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四方精创 |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四方精 | | |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 | 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 | | | 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 | 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 | | | 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 | 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 |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1 |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 |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 |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
四方精创: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0:58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现行有效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2.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
四方精创: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2-22 10:19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5月31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持有本公司股份32,485,413.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6.12%)的股东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志控股"),计划 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共不超过8,121,353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1.530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23年6月7日-2023年12月6日),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 ...
四方精创: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
四方精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提案、决议均应当遵 守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行为, 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四方精创: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在提名、审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 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 ...
四方精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2 任董事: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董事会会议召集 ...
四方精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1:31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 ...
四方精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0:49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四方精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9:15至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