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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 第一章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股份 | 3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股东 | 6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董事 | 20 | | 第二节独立董事 | 23 | | 第三节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监事 | 33 | | 第二节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5 | | 第二节利润分配 | 35 | | 第三节内部审计 | 38 ...
寒锐钴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南京寒锐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 ...
寒锐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 提交董事会: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风险投资、 ...
寒锐钴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
寒锐钴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2 10:34
3、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 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
寒锐钴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
寒锐钴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尽可能有 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生产经营风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 务,应当遵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 构审批通过,不得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的套期保值业务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仅限于业务经营相关的主要期货 品种,目的是借助商品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 ...
寒锐钴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2 10:34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3-10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
寒锐钴业: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寒锐钴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代表 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东、收购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 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