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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3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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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3007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暂 缓 与 豁 免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 ...
药石科技(3007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
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药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 联络人。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
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和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票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 ...
药石科技(3007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选 聘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 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选聘 结果未公布之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
药石科技(30072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互 动 易 平 台 信 息 发 布 及 回 复 内 部 审 核 制 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 ...
药石科技(3007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
药石科技(300725) - 药石科技2025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07 10:30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目 |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5年上半年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上半年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 2025年上半年偿还累计发 生金额 | 2025年上半年期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
药石科技(30072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07 10:3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原《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 |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 | |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 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2 |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 | ...
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0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的,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 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