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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 长是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 ...
帝尔激光(3007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及其 他违规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董事会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环境、社会和公 司治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 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4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 上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一条 为保证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与辞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
帝尔激光(300776)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0-29 10:54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5-05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4人,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为440,093股,授予价格为48.92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 ...
帝尔激光(300776)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29 10:53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目 录 | 1 | | --- | --- | | 释 义 | 2 | | 声 明 |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4 | |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 6 | |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 7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10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1 | | 六、备查信息 | 12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二〇二五年十月 | 帝尔激光、公司 | 指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 2023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 ...
帝尔激光(300776) -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10:53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 187 号民生金融中心 8 层 电话:027-83828888 传真:027-83826988 邮编:430000 | K | | --- | 第 2 页 共 18 页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本所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 | | | | 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 | | | | 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 |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帝尔激光、公司 | 指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 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 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0:2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其拟定的考核标 准,进行监督和核实其实施情况。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