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DR Laser(300776)
icon
Search documents
帝尔激光(3007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 ...
帝尔激光(3007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 ...
帝尔激光(3007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 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与董事、董事与董事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 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1 ...
帝尔激光(3007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 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 事项; (三)公司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
帝尔激光(3007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体系,提高公司管理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 ...
帝尔激光(3007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1: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执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 ...
帝尔激光(3007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帝 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帝尔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应当从合法合规性、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 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
帝尔激光(3007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回避表决原则: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应当回避表决; (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
帝尔激光(3007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应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 ...
帝尔激光(3007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 ...